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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州建院中专部安全出行责任书

发布日期:2023-02-17    点击量:


尊敬的家长和各位同学,

您好!

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,人们在享受着现代交通带来便利和快捷的同时,涉及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。这些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很多的家庭带来了痛苦、不幸和灾难性的打击。孩子是祖国的未来、家庭的希望,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,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。让我们一如既往地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,结合各地发生的学生交通事故问题,希望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孩子切实做好以下几点:

1.要对孩子言传身教,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为孩子做好表率。在驾车外出或接送孩子途中,要时刻以身作则,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。

2.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帮助孩子提高交通安全意识,掌握基本交通安全常识。要教育孩子不在公路上戏闹、赛车、撒把骑车、逆行和并行等,在路上行走或穿行马路要注意交通信号,做到“一停二看三通过”。

3.家长应禁止孩子乘坐“三无”(即无驾照、无牌照、无营运证)车辆上、下学;不坐报废车、拼装车、货车、电瓶三轮车、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及车况较差等不规范车辆;不坐超员、超载、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,尤其是雨、雾、雪、雷电等极端天气。

4.乘坐公交车和个体营运车辆的学生,家长要教育孩子文明乘车,不拥挤,有序上车,不随意与驾驶员闲谈、嬉戏,不拥挤、抢座、打闹,不将头、手伸出窗外等,自觉遵守乘车纪律,确保乘车期间人身安全。骑电动自行车和跑车要带安全头盔。

5.家长要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上下学交通方式,特别是要加强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预防工作,为保证学生安全,提倡低龄及路远学生由家长接送上下学。未满12周岁的学生,严禁骑自行车上下学;未满16周岁的学生,严禁骑电动车或驾驶机动车上下学。

6.严禁学生骑自己电动车和摩托车入校,学校内严禁骑摩托车、共享单车、电动车。

7.如有特殊情况,骑电动车的学生及家长必须和学生、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。

8.家长要切实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,与学校老师密切联系,发现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,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。

9.凡学生骑电动车上学、放学,学校都视为家长准许。如违反上述条款,造成学生意外伤害,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全部责任,学校和班主任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10.此责任书请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
2023年2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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